水润府东边沟、后沙安置房东边沟、后沙安置房南地块边沟开挖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纸质招标)
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水润府东边沟、后沙安置房东边沟、后沙安置房南地块边沟开挖工程已由有关单位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1.1工程地点:邳州市沿湖路南侧、陇海大道西侧。
1.2建设规模:河道清淤疏浚、岸坡修整等工程,投资额约170万元。
1.3项目监理最高投标限价为:1.7万元。
1.4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8月。
1.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3.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3.8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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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5日,每天上8:30-11:00,下午14:00-16:00;请投标人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5日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前到徐州市邳州市井冈山路金融中心5号楼-工程部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若因特殊原因不便现场领取的,可在招标人核实相关资料后,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16时00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方法一)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
· 本工程采用纸质招投标
· 招标人地址: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振伍电话:0516-8661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