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邳州市东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招采内容
1、最高限价:40万元人民币
2、定标方式:满足使用要求的最低价作为第一中标人
3、付款方式:设备到场付至合同价的70%,设备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款3%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三个月内无息付清剩余尾款。(注:付款前由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拒绝支付。)
4、项目地点:邳州市
三、招采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28日17:00前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00前
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00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拟选派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 辉
电 话:15190666132
邮寄地址:江苏省邳州市金融中心5号楼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润城酒店一期景观水净化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