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我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点击题目阅读;以下简称《条例》)第二编的第八章,也就是“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今天我们学习第一百零四条至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百零四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条说的依旧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某些方面谋取利益情况的党纪处分。关于职权、职务及相关人员的解释,咱们在前几期已经专门论述过了,此处不再赘述。接下来,我们专门看看在哪些方面能够谋取利益——
①审批监管。所谓审批,即审查批示;所谓监管,即监视、查看及管理。
②资源开发。是对地下矿物、土地、动植物、水力、旅游等资源通过规划和物化劳动以达到利用或提高其利用价值实现新的利用,后者也称资源再开发或二次开发。
③金融信贷。是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从金融机构得到的对最终产品需求的贷款。
④大宗采购。是指企业或组织在供应商处大规模采购物品或服务,以获得更好的价格和更高的交易效益。
⑤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
⑥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为了实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而从事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等行为的总称。
⑦工程招投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相互作用,通过有组织、有规则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种相对成熟、高级和规范化的交易活动。
⑧公共财政收支。是政府为了供应政府公共活动支出的需要,履行政府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管理等职能而从企业、家庭等社会目标群体中所获得的一切货币收入的总和。
很显然,以上各个方面都有谋利的空间,咱们看一下下面的几个案例:
【案例】2013年9月至2019年6月,杨卫民在担任深圳晨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期间,利用职权通过向晨丰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打招呼的方式安排晨丰公司与其哥哥杨某某家属开办的两家公司之间开展大宗采购等业务往来,违规获利51.46万元。杨卫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杨卫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案例】2016年2月,某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田某给市城建局局长武某某打招呼,请他对自己的弟弟田二某的公司予以关照。当时城建局正准备对一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于是武某某等人通过运作,让田二某的建筑公司承揽了6000万元的工程项目,使其获得巨额利益。2017年7月,田二某为搞房地产开发,拟收购某国有化工厂,取得该厂的土地使用权。于是,田某给市国资委主任申某打招呼,使田二某的公司用较低的价格收购到该化工厂。田二某的公司也没有开发,而是转手卖给他人,获得巨额差价。2019年1月,田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①吸收存款。是指金融机构(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
②推销金融产品。金融产品即资金融通过程的各种载体,它包括货币、黄金、外汇、有价证券等。对此的推销行为及推销金融产品。
③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通过对各地通报的梳理,“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主要可分为6大类,包括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
【案例】福建龙岩市委原书记黄晓炎调任龙岩后,其妻子供职的厦门市一家商业银行很快在龙岩设立了分支机构,其妻是筹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之一。短时间内,这家银行在龙岩吸纳存储五六亿元,一年存款达数十亿元,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款存储占了绝大多数。
在违规揽储相关案件中,部分银行为了提高业绩,定向招收领导干部亲属到银行工作,借助这些“资源户”关系吸收存款。为使亲属获取高额奖励,有的领导干部便将管辖地区或部门的公共资金存储到亲属所在的银行,借此实现利益输送。如1月30日,中国进出口银行风险化解督导工作一组原组长朱灿璋被通报“双开”,其中提到朱灿璋利用职权帮助亲友吸收存款谋取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为新修订的《条例》中增写的内容。此前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多起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经营高档烟酒、玉石、虫草、茶叶生意谋取利益相关案件。如茅台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利用手中权力违规批专卖店、批“后门酒”,其妻子和儿女违规经营茅台酒,攫取巨额利益。
第一百零五条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本条及下一条说的都是离职或者退休、离休后的违纪行为。所谓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所谓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所谓离休,是中国针对已退出工作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设立的一种优越的社会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干部政策的一项制度。
对于离职或者退(离)休的党员干部,有两种情形属于违纪——
一是违规接受聘用,谁的聘用呢?①原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②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
二是个人从事相关营利活动,和什么相关呢?主要是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直接相关。
所谓的“从事营利活动”,主要是指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或者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各种以获得利益为目的的经营、生产、管理活动。
【案例】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原副巡视员邱平违纪案。邱平退休以来,先后接受杭州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报某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邀请,出任安全法务顾问,收受“顾问费”320余万元。其间,邱平通过创办“互联网安全与治理”论坛,帮助上述企业扩大知名度,为其网络风险防控积极出谋划策。经查,在杭州市公安局网监部门任职期间,邱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两家公司在网络安全监管方面提供帮助,并约定退休后收受好处。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本条所称“违反有关规定”,主要是指违反2008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以及2017年《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等规定。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监事指公司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监事一般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任。
【案例】甘肃省白银市政协原主席郭德清违纪案。郭德清退休后,到一家公司担任监事,通过兰州市发改委、国土局的领导干部,为该公司协调商业项目有关手续,其退休期间收受的钱财是在任时违纪违法所得的两倍多。
第一百零六条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本条说的是离职或者退休、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的违纪行为,包括为上述群体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上述群体收受对方财物。意思比较明了,就不再做过多解释了,咱们还是看案例——
【案例】2014年至2016年,何泽华在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烟草业务承揽、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