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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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开拓交易所市场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公司债券融资对企业的的积极作用,同时推进我公司债务结构的合理配置,锁定财务成本,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城集团”或“我公司”)采用招标形式选定私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主承销商,现将相关投标条件规定如下:

    一、发行主体

    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种类

    本次债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并挂牌转让的私募公司债券

    三、发行金额

    20-25亿元

    四、发行期限

    期限不低于3年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润城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有息负债

    六、主承销商相关要求

    1、本次债券只接受两家证券公司作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人选由投标券商自行确认。

    2、主承销商(包括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下文同)为润城集团公司债券提供具体发行方案,并在发行过程中针对遇到的问题可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3、主承销商必须具备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润城集团优先选择在经证监会发布的上两年度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不低于A类等级,且债券发行量及承销量在江苏及徐州排名前列的证券公司及徐州本地证券公司。

    4、主承销商必须确保有足够的承做从业人员,且对同等平台债券承做业务经验丰富。

    5、主承销商必须为润城集团的债务结构进行清晰的梳理,并通过本次债券发行的规模、时间节点、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等对我公司未来债务结构进行合理的预判和规划。

    6、 承做团队从进场至债券上报时间间隔原则上不超过4个月。

    七、主承销商具体服务要求

    1、提出发行方案及具体工作安排;

    2、协助发行人准备本次债券发行相关文件;

    3、负责协调与本次项目相关的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

    4、负责各交易所的沟通工作,配合交易所审核,组织回复交易所的反馈意见,确保发行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5、负责本次债券的发行承销工作,做好发行推介;

    6、根据市场情况与公司确定最终发行方案,组织发行,完成债券销售;

    7、协助发行人办理后续登记挂牌等手续。

    八、承销费用

    本次债券按实际发行年限支付,承销费率不超过3‰/年,主承销商的债券承销比例和承销费分摊比例可自行商议。

    九、投标材料具体要求

    1、投标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加盖投标人公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2,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授权委托书后需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发行方案设计

    发行方案封面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投标人简介及经营业绩介绍,如参选机构综合实力、债券承销能力部分的各项有关数据。

    (2)投标人关于债券承销业绩及实力说明;

    (3)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次债券发行规模、期限结构、其他关键条款等方案内容提出建议,并提出工作日程安排。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内容;

    4、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债券承销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后才有效。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递交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投标截止日后的180天内保持有效。

    十、投标材料封装及送达要求

    1、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以为正本复印件,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联系方式中的邮箱地址。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纸质版统一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盖投标人公章或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封条密封处理。

    3、投标材料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送达至:江苏省邳州市岠山路12号润城集团。如采取邮寄方式,收取时间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

    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

    5、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经理 18115455108】。

    十一、评标原则

    1、评标程序

    (1)招标人根据国家规定和招标采购服务的特点组建合计【 7 】人的评标委员会。

    (2)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行组织开标活动。

    (3)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委员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和齐备性。若投标文件存在无效情形的,该投标人不进入评审环节。

    (5)招标人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监标人及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6)由评标委员会委员进行综合评审。

    (7)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需投标人做进一步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所载的联系方式联系投标人,投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或纸质方式递交书面答复文件,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1)每位评委按照后附的“投标参与机构评选办法”进行评分;

    (2)每位评委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的综合评分加总,按照得分的高低次序排列。若总分相同的,承销方案与服务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列次序在前;若承销方案与服务部分得分相同,则承销费率报价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列次序在前;若承销费率报价得分相同,则参选机构综合实力、债券承销能力和项目服务团队能力部分总得分更高的投标人排列次序在前;若上述得分仍然全部相同的,名次由各评委综合商议进行表决。

    (3)按照“投标参与机构评选办法”选取出排序第一的证券公司联合体作为中标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但未随投标文件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

    (2)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4)投标文件及其内容存在不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

    (5)投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要求存在实质矛盾。

    十二、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满分为100分,润城集团将根据以下投标标准选择投标评分的证券公司联合体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详见附件3。



    附件:投标函.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评分标准.docx